国家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我家的房子面临国家拆迁,不知道国家对于房屋拆迁是怎么补偿的。是按面积算,还是有其他的补偿方式?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确定的?我想了解清楚这些情况,好知道自己能获得怎样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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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房屋拆迁补偿是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被拆迁人的经济补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从补偿方式来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这是指拆迁方直接给予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补偿。这种方式的好处是被拆迁人可以自由支配这笔资金,比如可以用它去购买新的住房或者做其他投资。另一种是产权调换,也就是拆迁方为被拆迁人提供新的房屋,来替代被拆迁的房屋。比如被拆迁的是一套旧房子,拆迁方会提供一套面积相当的新房子给被拆迁人居住。 在确定补偿金额时,会依据被拆迁房屋的价值。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除了房屋本身的价值补偿外,还可能包括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根据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如果因为拆迁导致被拆迁人停产停业,拆迁方还需要给予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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