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权人会议的性质是什么?

我作为债权人参加了一次债权人会议,但不太明白这个会议到底是什么性质。它是单纯的沟通平台,还是有决策权力?想了解它在法律上的定位以及能起到的作用,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债权人会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债权人会议是在破产程序中,由全体债权人组成的表达债权人意志、参与破产程序的议事机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其性质。 从组织性质上来说,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的自治性组织。它代表着债权人的共同利益,通过集体决策的方式来处理和决定与破产程序相关的重要事项。在破产程序中,众多债权人的利益诉求可能存在差异,债权人会议就为债权人提供了一个平台,让他们能够聚集在一起,表达自己的意见和主张,协调彼此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实现债权人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例如,在讨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时,不同的债权人可能有不同的想法,通过债权人会议,大家可以充分沟通,最终形成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 从职能性质来讲,债权人会议是一个决策和监督机构。它具有广泛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核查债权;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监督管理人;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通过重整计划;通过和解协议;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这表明债权人会议在破产程序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能够对诸多关键事项进行决策。同时,债权人会议还可以对管理人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从程序性质来看,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一个法定程序。只要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就必须召开债权人会议。它贯穿于破产程序的始终,在不同的阶段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破产程序启动初期,债权人会议可以对债权进行核查,确定债权的真实性和数额;在重整或和解阶段,债权人会议需要对重整计划或和解协议进行表决;在破产清算阶段,债权人会议则要对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方案进行讨论和通过。因此,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综上所述,债权人会议具有自治性、决策监督性和法定程序性等多重性质,它在破产程序中对于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