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的性质是什么?


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出了事故,为了躲开责任,直接跑掉了。 从性质上看,肇事逃逸具有严重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从法律层面分析,它违反了一系列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而肇事逃逸者显然违背了这些法定义务。 从危害后果来讲,肇事逃逸会导致受害者难以及时获得救助和赔偿。比如在一些造成人员受伤的事故中,如果肇事者及时救助,可能会避免伤者伤势恶化甚至死亡。但逃逸行为使得伤者错过最佳救治时机,加重了伤害后果。同时,逃逸行为也破坏了正常的交通秩序,让公众对交通安全产生担忧,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刑事责任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行政责任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且,肇事逃逸者还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所以,肇事逃逸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社会层面,都具有非常恶劣的性质。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正确的做法是立即停车,积极处理后续事宜,而不是选择逃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