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探望权的性质是怎样的?

我离婚后孩子判给了对方,我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但不太清楚这探望权在法律上到底算什么性质。是我的一种权利,还是也包含着义务呢?我想弄明白探望权性质方面的具体情况,以便更好地处理和行使我的探望权。
展开 view-more
  • #探望权性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下面从多个方面来浅析探望权的性质。 从权利属性角度来看,探望权是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对未成年子女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管教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基于其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依然享有对子女进行关心、照顾和教育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这就为探望权的存在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体现了探望权作为亲权派生权利的性质。 探望权具有权利与义务的双重属性。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来说,探望权是其法定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表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去探望子女,任何人不得非法干涉。 同时,探望权也是一种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并不因离婚而免除。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通过探望子女,给予子女关心和爱护,满足子女的情感需求,促进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这也是履行抚养教育义务的一种方式。如果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无故长期不探望子女,可能被视为没有尽到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 从社会功能角度来看,探望权有助于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父母的关爱和陪伴对子女的心理和情感发展至关重要。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通过行使探望权,能够让子女感受到父母双方的关爱,减少因父母离婚给子女带来的心理创伤,有利于子女形成健康的人格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此外,探望权的行使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离婚家庭的和谐稳定对社会的整体稳定有着重要影响。合理行使探望权,能够缓解离婚双方的矛盾,减少因子女探望问题引发的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综上所述,探望权具有亲权派生权利、权利与义务双重属性,并且在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实际生活中,无论是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还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都应当正确认识和行使探望权,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