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强制执行离婚后还需要去办离婚证吗?
我和另一半闹离婚闹得很僵,已经走到法律强制执行离婚这一步了。我就想知道,经过法律强制执行离婚之后,是不是还得像正常协议离婚那样去办个离婚证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怕到时候有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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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强制执行离婚的情况下,是不需要再去办理离婚证的。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法律强制执行离婚。这通常是指通过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一方起诉到法院,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条件时,就会作出离婚判决。这种判决一旦生效,就意味着夫妻关系在法律上已经解除,其效力等同于离婚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离婚有两种法定的解除方式,一种是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另一种就是通过法院的离婚判决或调解书,且这些法律文书生效后,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它代表着国家司法机关对婚姻关系解除的确认。所以,当法律强制执行离婚,也就是离婚判决生效后,就不需要再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了。当事人凭借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就可以证明自己的婚姻状态已经是离异,在后续涉及到需要证明婚姻状况的事务中,如再婚、房产交易等,生效的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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