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后还需要车主赔钱吗?
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后是否还需要车主赔钱,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交强险。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得到基本的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接下来,分析车主是否还需赔钱的情况。如果受害人的损失在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内,且不存在保险公司免责的情形,那么通常情况下车主不需要再额外赔钱。例如,小王家的车与小李发生碰撞,造成小李的车辆损失和人身伤害,经核算,小李的所有损失都在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以及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之内,且小王没有酒驾、无证驾驶等保险公司免责的情况,此时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小王无需额外掏钱。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损失在交强险范围内,车主也可能需要赔钱。第一,如果存在交强险免责情形,如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驶、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被保险人故意制 造道路交通事故等,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车主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小张醉酒驾车撞了人,保险公司只垫付抢救费用,之后会向小张追偿,其他的损失也得由小张自己承担。
第二,当受害人的损失虽然在交强险范围内,但超过了交强险分项限额时,对于超出部分,车主可能需要按照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小赵开车撞坏了小钱的车,小钱的车辆维修费用是3000元,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2000元,那么超出的1000元,小赵可能要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来承担相应的部分。如果小赵负全部责任,那这1000元就都得小赵出。
综上所述,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后,车主是否还需要赔钱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事故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免责情形以及损失是否超出分项限额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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