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起诉讼离婚申请?


提起诉讼离婚申请,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是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况下,要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好比,如果被告长期居住在A地,即使他的户口在B地,通常也要去A地的法院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然后是准备诉讼材料。主要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相关证据等。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和理由(比如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等)。证据可以是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各种材料,例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出轨的聊天记录等。 接着是提交立案申请。将准备好的诉讼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会予以受理,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诉讼费的金额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之后是等待开庭通知。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开庭传票。在开庭前,双方可以进行证据交换等准备工作。 最后是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要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并对证据进行质证。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作出判决。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