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房产贬值后再卖还需要交税吗?
我之前收到别人赠与的一套房产,现在房子贬值了,我打算把它卖掉。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卖房子还需不需要交税,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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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赠与房产贬值后再卖,通常还是需要交税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一下相关的税种和法律依据。 首先是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即使房子贬值了,只要有转让收入,减除相应成本和费用后有余额,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次是增值税。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也就是说,是否缴纳增值税和房子购买时间、是否普通住房以及所在地区有关,和房子是否贬值没有直接关系。 此外,还可能涉及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其他税种。不过,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所以,赠与房产贬值后再卖,交税情况要根据具体税种的规定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说不用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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