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定了全责后还需要销案吗
我开车追尾了别人,交警来了定了我全责。现在事故双方赔偿都协商好了,保险也理赔完了。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还需不需要专门去销案啊?不太清楚后续还要不要做什么特别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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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追尾定了全责之后,通常情况下,如果事故已经妥善处理完毕,是不需要专门去进行销案操作的。 首先来了解一下销案这个概念,简单来说,销案就是指一个案件因为某些特定原因不再继续进行下去了。在刑事案件里,有几种法定的销案情形,比如案件虽然告破了,但是嫌疑人的情况达不到刑事追究的标准;所有嫌疑人都被抓住了;案件涉及的双方当事人都去世了或者犯罪嫌疑人死亡;还有案件很长时间破不了而且对嫌疑人的刑罚处罚期限已经过了,这些情况会销案。但追尾事故大多属于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的销案不太一样。 对于交通事故而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追尾事故中,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并且已经履行完毕,保险理赔也结束了,交警也已经对责任进行了认定,那么从实际操作角度看,这个事故就相当于处理完了,不需要再专门去销案。比如常见的轻微追尾,双方现场协商好赔偿金额,马上给了钱,然后各自离开,这种就不用再管销案的事。 不过,如果在事故处理之后,又出现了新的问题,比如后续发现受伤人员有新的伤情,或者赔偿出现争议等情况,那就可能需要重新找交警部门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处理,这种情况下就不能认为案件已经结束了。 总之,一般追尾定责后,只要所有事情都处理妥当,没有遗留问题,就不需要专门去销案。 相关概念: 销案:指一个案件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再继续进行,刑事案件中有特定的法定情形才会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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