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意愿购买的商品损坏了需要按原价赔偿吗?

逛街的时候不小心把一个商品碰坏了,我本来就没打算买这个东西,商家却要求我按原价赔偿。我觉得很不合理,想知道在法律上,我这种没有意愿购买商品但把它损坏的情况,是不是真的要按原价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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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损坏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没有意愿购买商品却将其损坏的情况下,是否需要按原价赔偿,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从法律原理来讲,这涉及到侵权责任。所谓侵权责任,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因为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了损害,那么这个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对受到损害的人进行赔偿。在这种商品损坏的场景中,损坏商品的人就可能构成了对商家财产权的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因为您自身的过错,比如不小心、疏忽大意等原因导致商品损坏,那么您通常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但是,赔偿并不一定意味着要按原价赔偿。赔偿的金额应该根据商品的实际损失来确定。如果商品只是部分损坏,还可以通过修复等方式恢复其使用价值,那么赔偿金额可能只是修复的费用。而如果商品已经完全损坏,无法修复,赔偿金额一般会参考商品的市场价值。这里的市场价值需要考虑商品的折旧、使用情况等因素,而不一定就是原价。例如,一件使用过一段时间的商品,其价值会因为折旧而低于购买时的原价,此时就不能简单地按照原价来要求赔偿。 所以,如果商家要求按原价赔偿,您可以和商家协商,根据商品的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您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让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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