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家庭不住成员是否需要填写?
我打算申请公租房,家庭里有几个成员平时不住在一起,但户籍是在一起的。我不知道在申请公租房时,这些不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要不要填写上去。不填怕不符合规定,填了又不确定是否必要,所以想问问到底需不需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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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租房申请中,对于家庭不住成员是否要填写,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公租房是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时需要如实申报家庭情况。从法律和政策层面来看,《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这里的家庭情况通常是指与申请人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然而,对于不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如果他们与申请人存在法定的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即使不共同居住,也可能需要填写。这是因为家庭经济状况的审核是公租房申请审核的重要环节,这些不住在一起但有法定关系的成员的收入、资产等情况可能会影响整个家庭的收入认定和住房保障资格的评定。 例如,如果不住在一起的家庭成员收入较高,可能会使整个家庭的收入超出公租房申请的收入标准;反之,如果该成员有住房困难,也可能与申请人一同申请更有利于解决居住问题。 此外,各地对于公租房申请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可能会明确要求填写所有具有法定关系的家庭成员信息,无论是否居住在一起;而有些地方可能会根据实际居住情况和对家庭经济状况的影响程度来确定是否需要填写。所以,申请人一定要按照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来填写申请表格,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如果不确定是否需要填写不住成员,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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