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异地发票是否需要到税务局?
我在外地有业务,需要开具发票,不太清楚开异地发票的流程,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要到税务局去开,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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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开异地发票是否需要到税务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首先,我们得了解一下相关的基本概念。异地发票指的是纳税人到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以外的其他县(市)经营活动时所开具的发票。对于一般的企业和个人而言,发票开具主要遵循属地管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特殊规定,通常是在本地领购发票进行开具。但是如果需要在异地开展经营活动并开具发票,一般需要按照规定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是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购经营地的发票。同时,税务机关会要求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缴销发票后,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 不过,随着税收征管信息化的发展,现在有部分业务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办理异地发票的相关事宜,不一定非要到经营地税务局现场办理。比如一些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通过线上提交资料申请代开异地发票等。总之,开异地发票不一定非要到税务局,但大多需要遵循相关的税务规定和流程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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