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需要和男方住在一起吗?
我和老公打算离婚,已经申请了离婚冷静期。但我现在很纠结,不知道在这期间是不是必须和他住在一起。我有点不想面对他,想自己清净一段时间,可又不确定法律上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所以想问问大家,离婚冷静期需要和男方住在一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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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冷静期是否需要和男方住在一起,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要求。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只是对离婚冷静期的程序和时间做了规定,并没有涉及到夫妻双方在冷静期内的居住问题。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内,既可以选择继续住在一起,也可以分开居住,这完全取决于双方的意愿。 继续住在一起可能会有更多的交流机会,有可能使双方更加冷静地思考婚姻问题,增进对彼此的理解,甚至有可能挽回婚姻。然而,若双方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住在一起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矛盾和冲突,不利于冷静思考和情绪的平复。分开居住可以让双方有独立的空间和时间,更冷静地审视婚姻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摩擦。所以,是否住在一起,需要结合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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