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时实际公摊面积增加了需要补交房款吗?


在收房时遇到实际公摊面积增加是否需要补交房款,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公摊面积指的是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等。它的计算涉及到整个建筑的公共部分使用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 对于公摊面积增加的情况,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有关于面积差异处理的具体约定,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例如合同约定无论公摊面积如何变化,都按照固定总价结算,那么即使公摊面积增加,购房者也无需补交房款。 要是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就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原则处理。当公摊面积增加导致房屋建筑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时,购房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补足这部分房款;若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若购房者同意继续履行合同,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购房者按照约定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则由出卖人承担,并且这部分面积的所有权归购房者。 所以,收房时实际公摊面积增加是否补交房款不能一概而论,要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来确定。购房者遇到此类问题时,应仔细查看购房合同,必要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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