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居住证换个地方是否需要重新办理?

我之前在A地办理了居住证,现在因为工作原因要搬到B地居住。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之前办的居住证还能不能用,需不需要重新办理?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居住证办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居住证换个地方是否需要重新办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居住证的概念。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它是为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盖而设立的。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如果您只是在居住地住址发生变更,也就是在同一城市内换了居住地址,那么这种情况不需要重新办理居住证。您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居住证和居住地住址变更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居住地址变更手续。经核准后,公安机关会在居住证上变更居住地址信息,居住证的使用功能和有效期不受影响。 然而,如果您是从一个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居住,那么就需要重新办理居住证。因为不同城市的居住证是根据当地的人口管理和公共服务需求来发放的,每个城市的政策和标准可能有所不同。您需要按照新居住地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重新申请办理当地的居住证。一般来说,可能需要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