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纠纷的有效追溯期是多久?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离职后发现公司有几个月工资没给够。现在有点犹豫,不知道过了这么久还能不能去争取。想了解一下工资纠纷有效追溯期到底是多久呀,要是超过了追溯期是不是就没办法维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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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纠纷的有效追溯期在法律上涉及仲裁时效,一般情况下是一年。这里所说的仲裁时效,简单来讲,就是劳动者要在规定时间内去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可能会对自己的维权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比如,你发现公司少发工资了,从你知道这个事情的那天开始,一年之内要去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这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一旦劳动关系终止,那么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 仲裁时效还可能出现中断和中止的情况。当中断时,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你向公司主张要回少发的工资,或者向劳动监察等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又或者公司同意给你补发工资,这些情况都能导致仲裁时效中断。而因不可抗力(像自然灾害、突发重大疾病等)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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