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留置是什么意思?
我不太明白公安留置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前几天听说有人被公安留置了,想知道这具体代表着什么,公安在什么情况下会采取留置措施,被留置的人会面临什么样的情况,能给我详细说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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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留置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在我国,留置措施主要由监察机关采取,公安机关并没有留置权。监察留置是监察机关对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在特定情况下采取的一项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调查措施。 留置措施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监察机关能够顺利开展调查工作,获取相关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它能防止被调查人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行为,保证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了可以采取留置措施的情形。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可能逃跑、自杀的;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留置措施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同时,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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