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总额是负的还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我经营着一家小公司,在计算财务数据时发现利润总额是负的。但我不太确定这种情况下是否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不知道税法是怎么规定的,也不清楚有没有特殊情况,所以想问问利润总额为负时到底还用不用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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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最终财务成果,简单来说就是企业赚的钱扣除所有成本和费用后的剩余金额。当利润总额为负,意味着企业在这段时间是亏损的。 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如果企业利润总额为负,经过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仍然是负数,那么企业当期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有些费用在会计上可以列支,但在税法上是有限制扣除标准的。例如,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如果企业业务招待费超标,即使利润总额为负,在进行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可能变为正数,这时企业就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此外,企业的一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处理也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不征税收入如财政拨款等,是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免税收入如国债利息收入等,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需要准确区分这些收入类型,并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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