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试用期工资是如何规定的?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还在试用期,感觉工资有点低。想了解下法律对于新员工入职试用期工资是怎么规定的,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看看公司给我的工资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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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新员工入职试用期工资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试用期工资的定义。试用期工资是指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开始工作的最初一段时间内所获得的劳动报酬。这段时间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一规定包含了三个重要的限制条件。第一,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单位里同岗位的最低档工资是某个数额,试用期员工的工资不能比这个数额低。例如,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是3000元,那么试用期员工工资就不能低于3000元。 第二,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假设劳动合同里约定正式工资是5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就不能低于5000元的百分之八十,也就是4000元。 第三,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个地区都有自己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底线。无论前面两个条件如何,试用期工资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比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再低也不能低于2000元。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低于法定标准支付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补足差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新员工在试用期也享有获得合理工资的权利,法律为其提供了明确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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