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重新确定的离婚标准是怎样的?
我正打算和另一半离婚,听说新婚姻法对离婚标准有重新确定。我不太清楚现在到底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离婚,想了解下具体的离婚标准,比如是看感情破裂程度,还是有其他方面的规定,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新婚姻法”表述不太准确,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婚姻相关法律规定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进行规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对离婚标准作出了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这里“感情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标准。 那么如何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呢?《民法典》列举了以下几种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这里的分居要满足感情不和这一前提,且是连续分居满两年。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属于兜底条款,给司法实践一定的灵活性。 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所以,在判断是否符合离婚标准时,要结合具体的情况,看是否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如果遇到离婚纠纷,可依据这些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