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它并非“终身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是可以解除的。当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解除时,赔偿标准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 第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存在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例如,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了5年,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的经济补偿为5×5000 = 25000元。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应支付的赔偿金则为25000×2 = 5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总之,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时,劳动者要明确自己的权益,依据法律规定争取合理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