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秘密法有哪些新增和修改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修订对于维护国家信息安全至关重要。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概念。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而《保密法》就是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法律。
从新增内容来看,新《保密法》强化了定密监督机制。在过去,定密可能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情况。新规定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对机关、单位定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比如定期开展定密工作检查,及时纠正不当定密行为。这有助于防止定密过宽或过严的问题,确保国家秘密的确定更加科学合理。此外,新《保密法》还新增了网络保密管理的内容。在信息化时代,网络成为国家秘密泄露的高风险领域。新规定要求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对泄密案件进行调查,发现利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布的信息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这一规定加强了对网络环境下国家秘密的保护。
在修改内容方面,新《保密法》对定密权限进行了调整。旧法规定县级机关、单位可以确定机密级和秘密级国家秘密,而新法则将县级机关、单位的定密权上收,仅授予设区的市、自治州一级以上的机关、单位。这一修 改是为了严格定密程序,提高定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同时,新《保密法》还提高了对保密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旧法对一些保密违法行为的处罚相对较轻,新法则明确了12种禁止行为,只要实施了这些行为之一,无论是否造成泄密后果,都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修改加大了对保密违法行为的威慑力,促使机关、单位和个人更加重视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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