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持刀抢劫和强奸犯罪分子已被抓住,下一步的司法程序是什么?


当入室持刀抢劫和强奸的犯罪分子被抓住后,接下来通常会按照以下司法程序进行: 首先是侦查阶段。公安机关会继续对案件展开深入侦查,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种证据,比如现场遗留的凶器、指纹、血迹等物证,以及询问被害人、证人获取的证言等。他们会进一步调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犯罪过程等详细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之后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判断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他们还会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最后是审判阶段。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会组织开庭审理,在法庭上,公诉人会指控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出示相关证据,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可以进行辩护。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被告人是否有罪、应否处罚以及如何处罚的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在整个司法程序中,被害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被害人也有义务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