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地没有补偿吗?
我家这边最近要进行国家征地,但是一直没听说有补偿的事儿,我就有点慌了。我想知道国家征地到底有没有补偿啊?要是有的话,这补偿是怎么定的呢?我应该怎么去争取自己的权益呢?
展开


国家征地是有补偿的。在我国,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土地管理法》也有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也就是说,当国家因为公共利益进行征地时,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个人房屋等不动产,都要给予相应的补偿。并且补偿要公平合理,要保障被征地人的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没有给予补偿或者补偿不合理的情况,被征地人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