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处罚标准是什么?
我开了一家小餐馆,最近被查出食品有一些安全问题,我很担心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想了解下我国对于食品安全方面的处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不同的情况会有怎样不同程度的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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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处罚标准在我国是有明确规定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首先,对于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一般违法行为,如果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这就好比你卖的食品没达到安全标准,要是卖的东西总共没到一万块钱,那可能会被罚五万到十万;要是卖了超过一万块钱的,罚款就是卖的钱数的十倍到二十倍。 其次,情节严重的情况。比如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等,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这是因为这些行为对消费者的健康危害极大,所以处罚也更重。 另外,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你知道别人在做危害食品安全的事,还给他提供地方等,也要受到处罚。 还有,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下罚款。这种情况相对来说危害较小,但也需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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