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明没犯罪却有案底是怎么回事?
我确定自己从来没犯过罪,可最近去办事的时候却被告知有案底,这让我特别困惑。我都不知道这个案底是从哪儿来的,会不会是弄错了。我想了解下,没犯罪却有案底可能是什么原因,我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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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案底”这个概念。案底通常指的是犯罪记录,是一个人曾经触犯刑法并被法院依法判决有罪的记录。在我国,犯罪记录会被司法机关存档保存。 不过,没犯罪却出现案底可能有多种原因。一方面,可能是身份信息被冒用。比如不法分子利用你的身份实施了犯罪行为,而司法机关在记录时就错误地关联到了你。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司法机关在记录、录入信息时出现了差错,将他人的犯罪信息错误地登记到了你的名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如果是身份信息被冒用导致有了案底,冒用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要是发现自己没犯罪却有案底,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第一步,先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查询案底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案件详情等,获取详细的书面材料。第二步,收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犯罪的证据,比如案发时你在其他地方的证明,像车票、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第三步,拿着这些证据向作出案底记录的司法机关提出异议申请,要求他们进行核实和更正。如果司法机关经过调查,确认是错误登记,就会按照法定程序撤销你的案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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