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没有房屋所有权是否有居住权?
我自己没有房子,现在借住在亲戚家,但是亲戚突然说要我搬走。我想知道在民法典里,没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有没有居住权呢?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继续住下去,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在民法典中,即使没有房屋所有权,也是有可能拥有居住权的。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这意味着,居住权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设立。比如,张三和李四签订了一份居住权合同,约定张三可以在李四所有的房屋中居住一定的期限,那么即使张三没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他也能依据合同获得居住权。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合同一般要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 同时,《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表明,居住权的设立不仅需要有合同,还需要进行登记,才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如果你没有房屋所有权,但有合法有效的居住权合同,并且已经完成了居住权登记,那么你就拥有居住权,他人不能随意要求你搬走。反之,如果没有这些法定的手续,你的居住可能只是基于他人的临时许可,对方有权要求你离开。 总之,居住权和房屋所有权是相互独立的权利,没有房屋所有权并不意味着不能拥有居住权。在实际生活中,要通过合法的方式设立居住权,以保障自己的居住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