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结婚证但有孩子,不想继续过下去了怎么办?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是有了孩子。现在我不想和他继续过下去了,不知道在法律上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孩子的抚养问题、财产分割这些该怎么解决呢?心里很迷茫,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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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居纠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没有办理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关系,在法律上被称为同居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这意味着,单纯想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处理。但如果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法院通常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通常是按照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所以在分割财产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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