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异地就医后结算没有统筹是怎么回事?
最近在异地就医,已经开通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但在结算时发现没有统筹支付的部分,全部都是自费。这种情况正常吗?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想了解一下异地就医结算的具体规则,尤其是统筹支付的部分是如何运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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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国家为了方便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能够及时结算医疗费用而推出的一项政策。然而,如果在结算时发现没有统筹支付的部分,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前提是参保人员已经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如果没有备案,或者备案信息不完整,可能导致无法享受统筹支付。根据《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参保人员需要先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才能在异地就医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其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范围是有限的。根据《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人社厅发〔2016〕120号),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要适用于住院医疗费用,门诊费用和部分特殊病种的治疗费用可能不在直接结算范围内。因此,如果是在门诊就医,可能无法享受统筹支付。 第三,异地就医的统筹支付比例可能与参保地不同。根据《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号),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等政策由参保地规定,可能与就医地的政策有所不同。因此,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时,实际报销金额可能与预期有出入。 最后,如果以上情况都不存在,仍然没有统筹支付,可能是系统或操作问题。建议参保人员及时与就医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或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核实具体情况,确保能够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总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为了方便参保人员,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参保人员应提前了解相关政策,确保备案信息完整,并在结算时仔细核对费用明细,如有疑问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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