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培训协议是否也要赔培训费?
我参加了公司组织的培训,但是没和公司签培训协议。现在我打算离职,公司却要求我赔偿培训费。我不太明白,没签协议还需要赔吗?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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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情况中,没签培训协议是否要赔培训费,需要分情况来看。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培训费用的概念。培训费用通常是指用人单位为了提高劳动者的技能、知识等,而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所支出的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可能包括培训课程费、培训资料费、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这里强调了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的情况。 如果没签培训协议,那么就不存在基于协议约定的服务期和违约金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一定不用赔偿培训费。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并且有相关的费用支出凭证,比如培训发票、支付记录等,即便没有书面协议,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法院有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劳动者适当赔偿部分培训费用。不过,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培训是专项的、有实际费用支出等。 例如,公司安排员工参加了一个外部的专业技能培训,支付了培训课程费用,并且保留了发票,但没有和员工签订培训协议。员工在培训后不久就离职,公司有证据证明培训的专项性质和费用支出,那么公司就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员工赔偿部分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培训是专项培训以及具体的费用支出,那么要求劳动者赔偿培训费就缺乏法律依据和事实支撑,劳动者可以拒绝赔偿。总之,没签培训协议不必然导致要赔偿培训费,关键在于用人单位能否证明培训的性质和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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