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医疗事故是否有赔偿以及赔偿金额是多少?


在医疗纠纷中,即使不属于医疗事故,患者也可能获得赔偿。这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构成医疗事故才可以要求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只要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患者就有权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 判断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了合理的诊疗义务,是否按照规定的诊疗规范进行操作等。例如,医生在诊断过程中没有详细询问患者的病史,或者在用药时没有充分考虑药物的不良反应等,都可能被认定为存在过错。 关于赔偿金额的确定,它与多个因素相关。主要包括患者所遭受的损害后果,如身体伤害的程度、是否留下后遗症等;患者为治疗所花费的费用,像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以及患者因就医所产生的其他合理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具体的赔偿计算方式如下:医疗费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需要有相应的医疗票据作为凭证;误工费根据患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如果涉及到残疾,残疾赔偿金要根据伤残等级和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患者认为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并要求赔偿,可以先与医疗机构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在诉讼过程中,患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与自己的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般情况下,可能需要进行医疗过错鉴定,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