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罪名不成立是无罪释放还是取保候审?

我被指控犯了一个罪名,但我觉得自己是冤枉的。现在案子在审理中,我就想知道,如果最后罪名不成立,那我是会被无罪释放,还是要办理取保候审呢?我不太懂这些法律程序,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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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罪释放
  • #取保候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罪名不成立时涉及到无罪释放和取保候审这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无罪释放是指司法机关宣布在押人犯无罪并解除其被拘禁束缚的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如果经过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那么就应当无罪释放。例如,在证据严重不足,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就会作出无罪释放的决定。 而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了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 当罪名不成立时,从法律规定和逻辑上来说,应该是无罪释放。因为罪名不成立意味着当事人没有犯罪事实,也就不应该受到刑事追诉和羁押,所以应当恢复其自由身,予以无罪释放。而取保候审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涉嫌犯罪,但符合一定条件下采取的一种非羁押措施,并不适用于罪名已经确定不成立的情况。例如,经过法庭审理,法官根据现有的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指控的罪名,此时就会当庭宣布无罪释放被告人,而不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总之,罪名不成立对应的结果是无罪释放,而不是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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