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时,通常有以下注意事项: **主体资格方面**: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主体是特定的,双方当事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须有完全行为能力。因为这是一种具有人身关系的协议,只有具备相应能力的夫妻双方才能做出有效的约定。 **意思表示方面**: 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协议不能存在隐瞒、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况,基于不真实意思表示订立的协议要么无效,要么可撤销。 **协议内容方面**: - **约定需明确**:不能模糊不清,否则视为没有约定。比如明确各项财产具体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方式。 - **内容要合法**: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协议对象必须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合法拥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作为约定客体。同时,不要限制婚姻自由,不要附条件,不要出现“离婚时按照该协议分割”的说法,也不要在财产协议中约定抚养权。 **协议形式方面**: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虽然理论上电子文本形式(如短信、微信约定)可行,但电子证据证明力相对弱,存在不被认定的风险,所以尽量形成纸质的书面协议文本。并且当事人应亲自签署,不适用代理。 **其他方面**: - **及时进行权属登记**:因夫妻财产约定没有物权变动效力,最好及时进行权属登记,否则约定内容不能对抗第三人。 - **可选择公证或调解**:通过公证或者人民调解方式形成夫妻财产约定,有第三方介入,能更准确固定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 **妥善保管原件**:签好的协议要保管好原件,以免出现问题时无法提供有效证据。 法律依据主要是《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