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公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书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在进行离婚协议书公证时,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注意事项需要了解。 首先,要确保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合法。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意味着协议书中关于子女抚养的条款要符合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财产分割要公平合理,债务处理要明确双方的责任。如果协议内容违法,公证机构是不会给予公证的。 其次,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是指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根据法律规定,年满十八周岁且精神健康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进行离婚协议书公证时,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如果一方或双方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证机构将无法为其办理公证。 再者,要保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这要求双方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离婚协议书,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一方是在被欺诈或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即使进行了公证,该协议在法律上也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在公证过程中,公证员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询问,以确认其签订协议的意愿是否真实。 另外,关于公证的程序也有一定要求。当事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公证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还会进行调查核实。在审查通过后,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 最后,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书公证并不能代替离婚登记。即使离婚协议书经过了公证,双方仍需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才会真正解除。公证书只是对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证明,起到加强证据效力的作用。总之,在进行离婚协议书公证时,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各个环节都符合要求,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