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患纠纷中护士应该怎么做工作?


在医患纠纷中,护士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要求来开展工作。 首先,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患者受到进一步的伤害。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当纠纷发生时,护士要冷静应对,查看患者的状况,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受威胁。如果患者病情出现变化,要立即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处理和救治。 其次,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护士要耐心倾听患者及家属的诉求和意见,向他们说明治疗的过程、方案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等。《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通过良好的沟通,消除患者及家属的疑虑和误解。 再者,要及时报告。护士一旦发现医患纠纷,要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护士长等上级报告情况,以便医院能够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同时,要配合医院相关部门对纠纷进行调查,如实提供自己所了解的情况和相关资料。 另外,要做好相关记录。准确、完整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变化、治疗过程、沟通情况等内容。这些记录可以作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最后,要遵守职业道德。在处理医患纠纷过程中,护士要始终保持专业的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有辱骂、威胁患者及家属等不当行为。否则,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甚至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