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客观表现有哪些?
我开了一家小店,最近听说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心里有点担心。我想知道这个罪的客观表现具体是什么样的,比如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卖了疑似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算不算这个罪的客观表现,我该怎么判断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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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是一种经济犯罪,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其客观表现。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假冒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是商家在商标局注册后,拥有专用权的标志。别人未经许可不能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就是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客观表现主要有以下方面:1. 销售的商品必须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这意味着所销售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和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是一样的,而且商品也是同一种类。例如,市场上有人销售假冒“耐克”商标的运动鞋,这些运动鞋就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2. 必须实施了销售行为。这里的销售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各种形式的买卖活动。哪怕只是摆出来准备卖,还没卖出去,只要达到一定的货值标准,也可能构成犯罪。3. 销售金额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明知”的认定,并不要求行为人确切知道该商品就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只要根据当时的情况,行为人应当知道就可以认定。比如商品的进货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包装粗糙等,这些都可以作为判断“明知”的依据。如果您在销售过程中,不确定所销售的商品是否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应 当谨慎对待,及时核实相关情况,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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