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管制的罪犯有哪些义务?
我朋友被判处了管制,我想了解下被判处管制的罪犯都需要履行什么义务。这方面我完全不懂,也不知道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就怕朋友一不小心违反了规定,所以想详细了解一下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具体有哪些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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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它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被判处管制的罪犯所应承担的义务。 首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是最基本的要求。这意味着罪犯在管制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不得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并且要服从相关机关和群众的监督,积极配合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这一义务。 其次,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这些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行使时受到一定限制。如果想要行使这些权利,必须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否则就是违反规定。 再者,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也是重要义务之一。罪犯需要定期向执行机关汇报自己的日常活动,包括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以便执行机关及时掌握其动态,确保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罪犯还需要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不能随意与他人会面,必须按照执行机关的要求进行会客,这有助于防止罪犯与不良人员接触,避免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最后,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这是为了便于执行机关对罪犯进行管理和监督。如果罪犯需要离开自己居住的市、县或者进行迁居,必须事先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否则就违反了管制期间的规定。 总之,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管制期间必须严格履行上述义务,遵守相关规定,积极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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