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继承方式的顺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继承方式主要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这几种。这些继承方式是有明确顺序的。 首先,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其他继承方式。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意味着,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就应当优先按照协议的内容来处理遗产。例如,老人与邻居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邻居负责老人的生活起居和养老送终,老人去世后将自己的房子留给邻居,这种情况下,房子就应归邻居所有,而不再考虑其他继承方式。 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当存在有效的遗嘱或遗赠时,就按照遗嘱或遗赠的内容来分配遗产。比如,老人立下遗嘱将自己的存款分给子女中的一人,那么这笔存款就由该子女继承。 最后才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例如,老人去世后既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遗嘱,那么他的遗产就由其配偶、子女、父母来继承,如果这些人都不存在,才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总之,在处理继承问题时,要严格按照上述的顺序来确定遗产的归属,以确保继承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