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违章对方酒驾,发生事故应如何定责?


在交通事故中,当出现我方违章对方酒驾这种情况时,责任的认定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过程,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以下是关于此类事故定责的详细介绍。首先,我们要了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在实际操作中,交警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这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如果我方的违章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即便对方酒驾,但酒驾行为在此次事故中未起到关键作用,那么我方可能会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例如,我方在红灯亮起时强行通过路口,与正常行驶但酒驾的对方车辆相撞,这种情况下,我方的闯红灯行为对事故发生起到了主要作用,可能会承担主要责任。反之,如果对方酒驾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而我方的违章行为对事故发生影响较小,那么对方可能会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比如,对方酒驾后车辆行驶轨迹异常,突然变道撞到正常行驶但存在轻微超速违章的我方车辆,对方的酒驾行为对事故发生起主要作用,可能承担主要责任。还有一种情况是双方的行为对事故发生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双方都存在过错,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双方承担同等责任。例如,我方在变更车道时未按规定让行,而对方酒驾反应迟缓,最终导致事故发生,此时双方的过错程度相当,可能会承担同等责任。此外,事故责任的认定还会结合现场勘查、证人证言、车辆检测等多方面的证据。如果双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总之,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责任划分的公平、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