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和解了法院就一定会驳回吗?
我和对方在庭外达成了和解,现在不知道要不要告诉法院。想了解一下,如果跟法院说了庭外和解的情况,法院是不是就会直接驳回起诉呢?我有点担心后续会有什么问题,所以想搞清楚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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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庭外和解后法院并不一定会驳回起诉。庭外和解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没有法院参与的情况下,自行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这是当事人自主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庭外和解后,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会对撤诉申请进行审查。法院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撤诉是否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否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等情况。 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就会裁定准许撤诉。准许撤诉从效果上看有点类似驳回,但这是基于原告自愿申请的结果。然而,如果法院认为撤诉申请存在问题,比如和解协议可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者撤诉可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法院就可能不准许撤诉,案件会继续审理。所以,庭外和解后,法院不一定会驳回起诉,关键在于原告是否申请撤诉以及法院对撤诉申请的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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