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退房,退房有哪些程序?


在房产交易中,退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涉及到买卖双方的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业主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况以及退房程序。 首先,业主可以要求退房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开发商逾期交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在购房合同中,通常会约定开发商的交房时间,如果开发商超过约定时间仍未交房,经购房者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还是没有交房,购房者就有权要求退房。例如,合同约定在2025年6月1日交房,到了时间开发商没交,购房者催告后3个月内开发商依旧无法交房,此时购房者可要求退房。 二是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如果开发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三是房屋质量不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另外,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也会得到法院支持。比如房屋出现墙体裂缝、严重漏水等问题,影响到购房者正常居住,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 四是开发商证件不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才能进行商品房销售。“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属于违法销售,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五是面积误差过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接下来介绍退房的程序。 第一步是发出退房通知。购房者可以通过挂号信、传真或者电话等方式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如果是因为开发商的过错导致退房,退房通知中要说明退房的原因。 第二步是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开发商应当在购房者发出退房通知后的15日内,为购房者办理购房款的退还手续,并办理好保险解除手续等相关事宜。 第三步是开发商退还房款。购房者在收到开发商的退款后,要确保款项到账,并检查退款金额是否正确。如果在退房过程中,购房者已经居住了一段时间,可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一定的房屋使用费。 总之,业主在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下可以要求退房,但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过程中,建议购房者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通知文件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