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宅基地之间的胡同归属权是谁?
我家跟邻居家之间有个胡同,现在我们两家因为这个胡同的归属问题起了争执。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说,两家宅基地之间的胡同到底归谁呢?我该怎么确定这个归属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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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上,要确定两家宅基地之间胡同的归属,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意味着,宅基地之间的胡同土地,通常情况下是归集体所有的,而非个人所有。两家住户并不拥有胡同土地的所有权,只有一定的使用权。 那么如何判断使用权益呢?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如果宅基地的使用证书或者相关的产权文件中,明确标注了胡同部分属于某一方使用,那么该方在规定范围内享有使用权益。例如,证书上写明某户宅基地范围包含胡同的一半,那么这户人家就有该部分的使用权利。 若没有相关的产权文件明确规定,就要看历史使用情况。如果长期以来,某一方一直对胡同的某部分进行管理、维护和使用,并且没有其他住户提出异议,那么在一定程度上,这种历史使用情况可以作为判断使用权益的参考。不过,这并不代表其拥有该部分的所有权。 要是双方因为胡同的使用问题产生纠纷,可以先尝试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当地的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仍然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由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决。 总之,胡同土地一般归集体所有,而使用权益需要结合产权文件、历史使用情况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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