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一米内的归属权是谁?


在探讨宅基地一米内的归属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宅基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而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及少数城镇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 关于宅基地一米内的土地归属,不能简单一概而论。一般来说,宅基地的范围以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宅基地使用证上标注的四至界限为准。如果宅基地使用证上明确将这一米内的土地划定在宅基地范围内,那么这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就归宅基地使用权人。比如,在一些村庄,宅基地的范围界定比较清晰,会有明确的标识和登记,此时证载范围内的一米内土地就由宅基地主人使用。 然而,如果这一米内的土地不在宅基地使用证标注的范围内,那么它通常属于村集体所有。因为农村的土地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虽然这部分土地属于集体,但宅基地使用权人可能基于合理使用、通行等需要,享有一定的相邻权益。比如,为了方便出入宅基地,在这一米内有必要的通行权。 另外,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涉及到宅基地周边土地的使用纠纷,通常会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所以,当遇到宅基地一米内土地归属及使用的问题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