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购房的房屋应归谁所有?
我借朋友的名义买了套房子,所有购房款都是我出的,但房产证上是朋友的名字。现在朋友想把房子据为己有,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套隐名购买的房子到底该归谁?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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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购房指的是实际出资人(隐名购房人)借用他人(显名登记人)的名义购买房屋,并以显名登记人的名义进行房屋产权登记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从物权登记的角度,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在法律上房屋就归谁所有。所以,如果仅看产权登记,显名登记人是法律意义上的房屋所有权人。 然而,隐名购房存在实际出资人和登记人不一致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隐名购房人能够证明自己是实际出资人,并且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约定,那么法院可能会根据事实情况来判断房屋的归属。例如,隐名购房人保留了购房款的支付凭证、与显名登记人关于借名买房的聊天记录、协议等证据,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明自己是实际权利人的依据。 如果隐名购房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法院可能会认定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归隐名购房人所有。但这也不是绝对的,还需要考虑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比如,如果借名买房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逃避债务等非法目的,那么这种借名买房的约定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在维护权益方面,如果隐名购房人认为房屋应归自己所有,可以先与显名登记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为了避免隐名购房带来的风险,建议在借名买房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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