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资保证金账户内本金和利息归谁所有?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听说公司有工资保证金账户。我想知道这个账户里的本金和利息到底是归公司所有,还是有其他的归属规定呢?我担心这会影响到我们员工的权益,所以很想弄清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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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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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保证金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银行设立账户并按照工程施工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专项用于支付为所承包工程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专项资金。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工资保证金账户内本金和利息的归属问题。 从法律原理和规定来看,工资保证金账户内的本金和利息的归属需要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依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工资保证金对应的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这一特定目的。工资保证金账户内的本金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储进去的,从资金的来源上看,本金初始是属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财产。但是,这笔本金被专门划定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比如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这笔本金就会被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对于利息部分,利息是本金产生的孳息。一般情况下,根据民法中关于孳息归属的基本原理,孳息通常跟随主物的归属。在工资保证金账户的情况下,由于本金在未被动用且符合规定条件时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联,所以利息也应归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有。当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承包工程完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示后,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及利息。 如果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经责令支付而逾期不支付的,相关部门可以依法从工资保证金账户中划支相应款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在这种情况下,本金和相应部分利息实际上用于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工资保证金制度设立的初衷。 工资保证金账户内本金和利息在正常未发生拖欠工资情形下归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有,但在发生拖欠工资且符合法定支付条件时,会被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一规定既保护了施工企业的财产权益,也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工资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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