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的终止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到什么时候就可以终止了。我孩子现在已经成年,但还在上学没经济来源,我不太确定自己还要不要继续抚养他,所以想知道法律对于这个抚养终止时间是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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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父母对子女抚养的终止时间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这一问题,帮助你理解其中的法律概念。 首先,我们要明确“抚养”的含义。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生活上对子女进行养育和照顾,包括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一种法定的义务。这里的未成年子女,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当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在法律上就属于成年人,具备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此时父母不再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子女虽然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但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需继续履行抚养义务。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也就是说,如果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父母仍然需要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等。 另外,对于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如果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这是因为这类子女已经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在法律上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综上所述,父母对子女抚养的终止时间,一般是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但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需继续抚养。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关于抚养义务的纠纷,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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