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房子想给子女,应该做遗嘱公证还是赠与公证?

我家有套房子是父母的,他们想把这套房子给我。但我们不知道是做遗嘱公证好,还是做赠与公证好。不知道这两种公证方式有啥区别,对我和父母来说哪种更合适,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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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赠与
  • #遗嘱公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父母想要将房子给子女的情况下,选择遗嘱公证还是赠与公证,需要结合两者的概念、优缺点及相关法律规定来考量。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遗嘱是遗嘱人处分个人财产的意思表示。遗嘱公证具有很强的确定性和权威性,经过公证的遗嘱,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得到了国家公证机关的证明。但遗嘱在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效力,在此期间,遗嘱人可以变更或撤销遗嘱。例如,父母做了遗嘱公证将房子给子女,之后又改变主意,是可以重新订立遗嘱的。 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赠与财产给与公证的法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公证一旦完成,房产所有权通常会立即或在较短时间内转移给受赠人。不过,在房产过户前,赠与人在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比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情况。 从费用方面来看,遗嘱公证费用相对较低,一般只需要缴纳公证费。而赠与公证除了公证费,还可能涉及契税等费用。从风险角度分析,遗嘱公证在遗嘱人去世前,房产所有权仍归遗嘱人,可能存在遗嘱被变更或撤销的风险;赠与公证完成过户后,赠与人一般不能随意收回房产。 所以,如果父母希望在有生之年就将房子的产权转移给子女,且确定不再改变主意,赠与公证是比较合适的选择;如果父母想保留对房产的控制权,在去世后再将房子留给子女,遗嘱公证更为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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