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而不养子女的父母,子女还有赡养义务吗
我现在面临一个困扰,我的父母在我小时候没怎么管过我,都是爷爷奶奶把我带大。现在他们年纪大了,开始要求我给他们养老,我心里很矛盾,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到底有没有赡养他们的义务。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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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即便父母生而不养子女,子女通常还是有赡养义务的。赡养义务是一种法定责任,不会因为父母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就消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也指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这里的赡养人就包括老年人的子女。这意味着,赡养义务是基于父母子女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 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当父母没有履行抚养义务时,子女有权向父母主张履行抚养义务或支付抚养费,但不能以此来对抗赡养义务。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的虐待、遗弃等行为,情节恶劣的,法院在判定赡养责任和方式时,会综合考虑这些情况,对子女应承担的赡养义务范围、程度等进行适当调整。但这并不代表子女可以完全免除赡养义务。总之,赡养义务的认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不能简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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