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驳回的商标注册证是怎样的?
我申请了商标注册,结果收到通知说部分驳回。我不太明白这部分驳回的商标注册证是啥样的,它和正常的商标注册证有啥区别,拿到它之后对我使用商标有啥影响,想了解一下相关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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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驳回的商标注册证指的是在商标注册申请过程中,商标局经审查认为部分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不符合规定,对该部分予以驳回,而对符合规定的部分给予核准注册所颁发的证书。
简单来说,就是商标申请人原本申请的商标使用范围比较广,但其中一部分未通过审查,只有通过审查的那部分可以获得注册并拿到相应的注册证。比如,你申请的商标打算用在服装、食品、化妆品这三类商品上,经过审查,食品类未通过,服装和化妆品类通过了,那么商标局就会针对服装和化妆品类颁发商标注册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而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所以,如果遇到部分驳回的情况,申请人有权利进行复审。
对于拿到部分驳回的商标注册证的申请人而言,虽然不能在被驳回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使用该商标,但在核准注册的类别上,其商标专用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其他人不能在相同或类似的核准类别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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