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部分驳回后还会发放注册证书吗?
我申请的商标被部分驳回了,不知道剩下没被驳回的部分还能不能拿到注册证书,心里很没底。也不清楚商标部分驳回和全部驳回在发证上有啥区别,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相关的依据,能不能顺利拿到证书。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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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部分驳回是指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中的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予以驳回,而对另一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予以初步审定。
商标部分驳回并不意味着整个商标注册申请失败。对于初步审定的部分,商标局会按照正常程序进行公告。如果在公告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那么这部分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商标将获得注册,商标局会发放商标注册证书,只不过证书上会明确标注核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这里的驳回就包括了部分驳回的情形。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也就是说,商标被部分驳回后,只要初步审定的部分通过了公告期,就会获得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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